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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遵守党纪党规,争做合格共产党员,根据党校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6日至18日,图书馆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参训学员工作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纪律,指派专人负责考勤,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3.学员参加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且培训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作为发展对象入党必备材料之一。

     

                                             中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11月12日